南非的尼罗鳄
1800年中后期,非洲的尼罗河野生鳄鱼主要被捕猎,以获取脂肪来制作蜡烛,并与使用身体部位进行药物治疗的当地部落贸易。当时,鳄鱼被认为是一件令人讨厌的事,并且为猎人提供了经济激励措施,以消灭来自河流和湿地的鳄鱼。直到1800年底,才发现鳄鱼皮的商业价值是“发现…………这种怪物的皮肤柔软而柔软,适合女士靴子”。 ...”。这进一步刺激了猎人为商业皮肤贸易而猎杀鳄鱼。尼罗河野生鳄鱼皮成为一种商品,不可持续的狩猎导致野生鳄鱼种群逐渐走向灭绝。
1900年初至1969年,南非引入了第一批保护性立法,以保护不断减少的野生鳄鱼种群,从而在南部非洲猎杀了大量野生鳄鱼。 1966年,在南非夸祖鲁纳塔尔(Kwazulu Natal)的圣露西亚(St Lucia)开始了第一个补充尼罗河野生鳄鱼的保护计划。
在1975年成立之初,CITES最初将所有尼罗河鳄鱼种群归类于附录1。对于那些可以证明源自这些农场的产品贸易对受保护的野生种群无害的国家(包括南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于1992年将圈养的尼罗河养殖鳄鱼移至附录ll。贸易合法化和野生种群的立法保护使野生种群得以稳定,如今,南非支持了大约10 500鳄鱼的稳定的野生鳄鱼种群,该种群居住在我们南非北部和东部的河流,湖泊和河口。
最近对私人拥有的尼罗河鳄鱼生产繁殖种群的调查(位于私人商业鳄鱼养殖场)表明,有超过16000个成年育种者,每年可孵化20万只以上的幼体。南非的尼罗河鳄鱼的私人拥有的鳄鱼繁殖者的数量现在超过了野生鳄鱼的数量。农业发展和人类入侵导致南非野生尼罗河鳄鱼种群的增长受到限制,原因是适当的栖息地减少,保护区外的饲料来源不断减少。